台新彰銀股權爭議案,台北地院今天(27日)一審宣判,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中午在立法院表示,財政部應該算是「部分勝訴」。張盛和說,就訴訟費用分攤來看,財政部須分攤1/8、台新分攤7/8,代表我們部分贏、部分輸「但我們只負擔1/8」,所以財政部贏的成分比較多。張盛和還說,台新金答財政部求償165億、及要求推薦3席董事,都遭法院駁回,財政部不必接受台新推薦的3人,但張盛和說,法院判決,在彰銀最大股東存在期間「認為那個契約存在」,那是他們(台新)贏。至於彰銀明年6月改選,張盛和說,「那就不是我主政了,那是新財政部部長的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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