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財委會今天(28日)中午做成決議,針對銀行銷售複雜性高風險衍生金融商品「應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」後,始得發行銷售,但交易對象為專業機構投資人、高淨值投資法人,不在此限。財委會並要求中央銀行與金管會儘速配合檢討,修訂相關規定。雖然金管會極力主張,不須先審,但立委堅持未來銷售TRF(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)相關商品時,除上述兩交易對象,都要審理,最後照立委意見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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