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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明天通過匯流五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,包括規範底層基礎工程建設的「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」;牽涉中層平台業者的「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」、「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」、「電信事業法」;以及關乎上層內容業者的「電子通訊傳播法」。重要變革如下:一、電子通訊傳播法:捍衛多元、自由、平等的網際網路基本價值,具體化網際網路參與者權利義務關係,並建立商業電子訊息基本規範。二、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:鼓勵自由建置電信網路,提高頻率使用效率,鬆綁射頻器材流通,同時兼顧網路安全與電波秩序。三、電信事業法:摒棄現行電信分類管制,以登記取代多重許可,減少政府干預營運,鼓勵電信多元發展,同時針對市場主導者特別管制,以維護公平競爭。四、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:打破電信與有線電視跨業限制,鼓勵參進提供人民多元收視選擇。五、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:頻率使用、營運合作各方面,增加無線廣播電視經營彈性,引進頻道自律與公眾評價機制,平?傳播自由及視聽權益維護,並促進公共參與。負責法案審查的政務委員蔡玉玲說,五法拉高到政院層級,短期應組成跨部會小組,中長期成立匯流專責部會,才能做政策推動。她召集過7場座談,與會業者都希望愈快通過愈好,匯流五法與全民切身相關。NCC主委石世豪說,現在全民過網路都是電商、都是發行者,這套修法精神是讓沒有掌握稀有資源者,可在虛擬世界達到最大自由化。

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「數位匯流五法」,NCC主委石世豪(左一)、政委蔡玉玲(左二)今天中午出面說明。記者林政忠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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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今天說明匯流五法草案,吸引媒體關注。記者林政忠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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